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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纪委督查本委机关作风建设 严防“灯下黑”

来源:清新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5-3-16 8:55:00   


3月16日上午8时30分,清新区纪委办公室准时巡查委局机关各室、组,检查上下班出勤、因公外出报告、公车使用、值班等情况,对无故迟到人员进行记录上报。办公室执行的“日检查制度”是清新区纪委正人先正己,强化自身作风和能力建设,严防“灯下黑”的一个缩影。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纪律规定、案件审理工作办法以及机关财产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公务接待、上班考勤、学习调研、信息奖励、请销假等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规定,省委、市委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起执纪者必先带头遵纪守法,监督者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正人先正已,带头改进作风,率先垂范,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时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机关干部上下班出勤、因公外出报告、公车使用、值班情况等进行检查,点名通报。  

二是强责任,重形象。要求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全程参与,加强指导。出台《清新区纪委领导班子内部管理制度》,制度分议事决策、分工负责、工作协调、监督约束和自身建设五大类22项,区纪委规章制度分三大类17项。制度明确了中心组学习、“三重一大”、领导包案等班子内部管理,明确了各科室、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干部内部做到有章可循,管理规范。区纪委建立统一电子台账,记录督查督办件及其办理情况,建立统一督查督办信息资料库。

  三是厘清职能、突出主业。清新区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将全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列表推进,挂图作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室(组)和时限进度,以任务倒逼方式,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强力入轨。目前,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72个议事协调机构,仅仅保留或继续参与了10项,将不该牵头负责的业务工作移交给主责部门,有序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不脱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分工。实行纪检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学习,调整合并委局内设机构,将宣传、教育、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合并在一起。同时,将原来的党廉、执法室撤并,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对外监督职能。目前,区纪委从1个纪检监察室增加到3个,5个纪检监察组集中到区纪委办公,办案人员占比70%以上,将更多的工作力量集中到执纪监督岗位上来。(清新区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