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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初显成效

来源:清城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5-6-26 16:58:00   


按照广东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清城区纪委迅速行动,切实抓好排查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开展一个多月来,全区共排查出相关线索共49条,已办结18条,转立案28宗,已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5人。

一、早部署。迅速转发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于5月27日召开了由各镇街纪委正副书记和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室、组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重点学习了粤纪发[2015]3号和粤纪办发[2015]15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这次线索排查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严排查。针对这次线索排查工作的五大重点,清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从三大途径,认真严格地开展排查工作。从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受理的举报、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各种传媒渠道、网络举报等途径当中,一个一个地分析排查筛选,认真收集各种线索和案源;从领导下访、接访和在调查研究中了解到的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从平时对镇街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信息互通以及明查暗访中排查收集案件线索。

三、重协作。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大排查工作开展以来,清城区纪委还充分利用广大农村“村帐镇管、组帐村管”的优势,统筹协调区法院、检察院组织、公安、审计、计生、国土、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工作力量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审计小组,认真村、组的帐目进行核查审计,并仔细整理分析当中涉及的疑点问题,从中排查涉及的违纪违法线索,严肃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村官贪腐行为。(清远市清城区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