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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4项制度管控乡镇干部“走读”

来源:清远日报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8-1 15:31:00   


    经查实,1次不在岗的给予批评,并书面检查

    2次以上不在岗的全县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清远日报讯 记者卓小畴 通讯员杨年木 彭伟胜 针对某些乡镇干部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晚上不住乡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纪委与组织部门联合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领导干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乡镇干部走读亮剑。镇领导干部因存在走读问题而引发严重事故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镇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通知》完善了镇级领导干部住镇登记制度、领导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请假报批制度和配套保障机制等4项管理制度,以加强对镇领导干部的监管,切实防止和纠正各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通知》要求,镇领导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每周要五天四夜住宿在任职镇(出差、开会等除外)。镇党委、政府机关每天(含双休日、节假日)24小时都要安排领导值班。节假日期间,还须安排一名以上领导干部在镇值班,以方便群众办事。

  每周在周一至周四晚上,县纪委领导和督查组将采取不定期的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各镇领导干部住镇情况。同时,抽调县纪委、县正风办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实地督查,重点检查各镇班子成员是否每周五天四夜住镇情况。每月初,各镇要公布当月领导干部值班名单和领导干部上月住镇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根据要求,如检查发现镇领导干部存在走读现象的,出现1次不在岗的给予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次以上不在岗的给予诫勉谈话及全县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镇领导干部因存在走读问题而引发严重事故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镇党政一把手的责任。监管部门还把纠正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纳入对各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镇领导干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目前,督查组采取暗访的方式,已对小三江、福堂、永和、太保4镇的班子领导干部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有镇领导班子成员走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