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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民安卫生院黄儒观等三人违纪受到党纪处分

来源:佛冈县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7-3-22 15:17:00   


 

日前,佛冈县纪委对民安卫生院院长黄儒观、副院长黄伟聪、原出纳员张骏潍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儒观、黄伟聪、张骏潍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黄儒观、黄伟聪、张骏潍三人利用职务便利,用公款报销私人用车加油费用共约166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黄儒观身为卫生院院长、中共党员,带头违反党纪,利用职务便利,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私家车加油费5900元,违反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儒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伟聪、张骏潍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私家车加油费5800元、4900元,违反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伟聪、张骏潍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佛冈县纪委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