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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立起“警示牌” 打好“预防针”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9-2-27 15:03:00   


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新提拔人员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春节后刚刚上班不久,清城区公安分局监督室负责人就忙得不可开交,他深有感触地表示,警示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要扎紧制度笼子,还要常立“警示牌”,打好“预防针”,筑牢思想防线。

这样的感触源于该局近期发生的两起违纪违法案件。去年9月,清远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原民警汤俊杰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检方提起公诉。今年年初,清远市公安局石角派出所原治安联防队队长沈学志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并于2月在全市通报曝光。

针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该区纪委监委以开展警示教育为契机,多次组织公安干警、村(社区)支部书记等相关系统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感受到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

在组织参加旁听庭审的同时,在对违纪违法犯罪的党员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该区纪委监委要求,该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在两个月内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宣读对该党员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决定书,通报相关案情。党支部委员应结合案件,认真查摆和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三个月内,案发单位党委(组)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包含需整改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等基本内容。通过落实整改方案,推动案发单位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从严管党治党、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实现明显改进和提高,倒逼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还主动出击,协助清城区公安分局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发生的案件,找准“病灶”、“对症下药”,选取2个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将查处的典型案例,结合问题分析,回溯基层干部的违纪事实和蜕变过程开展警示教育,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郁氛围,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自觉守住从政底线。(城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