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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首轮巡查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阳山县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6-5-12 17:29:00   


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阳山县进行了一次创新性探索力争通过开展巡查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常态化监督,使之成为阳山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近期,县委下发了《阳山县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和《2016年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日前,首轮巡查工作正式启动。

为推动巡查工作有力开展,县委专门成立了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三个巡查组,巡查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每组成员5-7名,分别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等部门人员组成。巡查对象包括各乡镇及其所辖村(社区)领导班子和其他党员干部、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及其所辖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和其他党员干部、县属企业及其所辖企业的领导班子和其他党员干部、县委要求巡查的其他单位领导班子和其他党员干部等

据了解,轮巡查范围涉及三个镇及若干村,巡查时间5月927日巡查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情况,以及县委根据工作要求,针对所辖乡镇、单位、企业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查整改情况,巡查组集中半个月时间进驻被巡查单位,开展灵活机动的专项巡查。巡查通过一线走访、召开会议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受理投诉等方式进行。巡查结果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评及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直接向县委报告属违规违纪情节轻微或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由巡查组责令即时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彻底整改。(阳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