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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峡镇纪委: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 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9-1-15 15:24:00   


2018年以来,飞来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牢把握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合理容错纠错,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年,该镇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7人,约占69%。

据悉,该镇纪委通过强化对日常明查暗访、干部反映、专项工作督查、信访反映、线索排查等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区分情节,给予恰当处理,促进提高监督执纪的准确性、实效性,达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事求是开展问责的工作要求。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警醒,防止“小病”酿成“大病”,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目前,该镇纪委共开展提醒谈话13人次、通报批评8人次、书面检查3人次、诫勉处理3人次,其中涉及明查暗访问责11人、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5人次。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效,防止被处理的干部不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当回事,不了了之,该镇纪委要求每个被处理的党员干部都必须作出书面检讨,限期提交整改清单和整改报告,并在其党支部大会上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和改正自身不足,借支部大会之力帮助党内同志检身正己、常思不足,真正使抓早抓小抓出成效,促进用好用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城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