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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立行立改见成效,巡察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来源:清新纪宣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9-12-25 9:20:00   


   

“你们看,河岸边竖立着‘河长’责任制的牌子,负责人就是当地领导,而河道却垃圾遍布、臭气熏天,这样的场景,他们在巡河时难道就没有发现吗?”清新区委第一巡察组组员小玲在经过滨江河浸潭段河道时提出疑问。

 

今年10月底起,清新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浸潭镇党委及下辖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国务院检查组近期在全国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相关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监督主题,重点聚焦浸潭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的工作成效和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容不得搞形式、走过场。为此,巡察组于11月27日联系并致函浸潭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立行立改。




高车村委会大围村电站水库清理后


浸潭镇在收到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后,迅速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于当天下午组织河道管护人员对河面、河岸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协调沟通大围村电站水库附近的两个养殖场负责人在限期内整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巡察工作要紧跟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解决,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促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信心、决心,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清新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