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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7-12-22 17:25:00   


近日,继拍《打铁》系列电视专题片走红后,中央纪委最近又推出了新作品,出表情包、拍广告——“你可以简单生活,做回自己……”对此,广大网友评价,“文案扎心了”。

    事实上,5年来,八项规定改变你我,也改变了清远。

    据城区纪委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庸懒散奢问题296个,收到主动上交所收“红包”5.6万元,发出监察建议书24份,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2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点名道姓通报6起41人,解除聘用合同1人。

    其中,2013年与2017年同期对比,2013年开展明察暗访23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庸懒散奢问题24个,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13人;2017年开展明察暗访15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庸懒散奢问题84个,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7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点名道姓通报2起31人。

    数据最有说服力和感染力。5年执纪力度持续加大,反映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内在逻辑。这也契合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的全面部署——“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九大后,清城区继续紧盯“四风”问题不放,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之以恒书写正风肃纪新篇章。

 

    以上率下,强化压力传导 督促责任落实

    “要以领导垂范为关键,带头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树好‘标杆’,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十九大后,清城区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作风建设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才能凝聚力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领导带头,是带动党员干部深入转变作风的无声力量,是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方法。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特别是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是抓好作风建设的基础和关键。过去五年,清城区将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同部署、同考核。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既坚持铁面执纪,又带头纠正“四风”,自觉做好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

    十九大后,该区纪委对以上率下提出更严格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当甩手掌柜,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通过检查考核促进作风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同时,该区纪委还提出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解决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促责任落到实处。以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以警示教育敦促自觉遵守制度;以常态化监督和“问责风暴”让人心生敬畏,不敢不认真执行制度。

    深抓实做,让正风肃纪见实效

    以具体问题为“小切口”,突出问题导向,从小处抓、往深处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这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成功经验。

    过去5年来,清城区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紧抓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点,紧盯关键少数、特殊区域,围绕公款“大吃大喝”乱发钱物、收送红包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以及“为官不为”等突出“四风”问题,不定期地对各街镇、区直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以及上班工作纪律、节假日值班等情况开展暗访。

    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改进机关作风,要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从一件件小事入手,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刹住习以为常、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歪风邪气。

    清城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坚持改进机关作风,优先整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该区扩容提质,村级集体收益不断增加,由于村级干部享有一定的支配这些“资源”的权力,“官小权大”现象较为普遍,村官腐败,人民群众最容易看到,它直接伤害农民群众的利益,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造成群众上访事件发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此,该区纪委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既打老虎,又打苍蝇”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清城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勤廉工程和勤廉监督室建设,着力从教育、预防、正风、问责、执纪等五个方面,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村官”腐败问题的发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激浊扬清,推动标本兼治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5年来,清城区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治本之策,先后出台了《清远市清城区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清远市清城区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区直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的通知》《清远市清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解决“文山会海”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

    同时,深化作风建设。2012年开始,该区坚持以“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作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对机关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能、执法效率进行监督、评议和考核,对存在庸懒散奢问题的党员干部实施问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十九大后,城区纪委提出要毫不松懈,进一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把执纪审查的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同时,总结过去五年探索的先进做法、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此外,该区纪委还提出要围绕跟踪管理、责任落实、优化服务、绩效考评等关键环节,多探索兴利除弊的有效制度,多创新激发活力的长效机制,完善纪律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当前,尤其要改进和完善问责办法,确保打板子的对象要准、力度要够、效果要好,避免为打板子而乱打板子、该打板子而不打板子,增强问责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良好环境。

    站在作风建设历史新起点,清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要坚持、巩固、深化,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引导党风政风向善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