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纪委以“抓早”“抓小”为出发点,抓住“三重一大”事项酝酿、决策、执行三个关键环节,搭建“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平台,拦截“三重一大”五大“关口”风险。
会前预审 把好“准入关”
各镇各单位拟决策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在召开会议前通过“三重一大”监管平台,把决策酝酿阶段所做的调查研究、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征求意见和决策实施政策依据作为会前资料提交到平台,接受纪检监察组的审核。酝酿不充分、程序不合规、意见不统一、条件不符合的,纪检监察组将提交的事项“打回”原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或建议中止该事项上会决策。平台试行月余,已纠正问题7宗,涉及“处分期未满拟提拨使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拟举办活动”等事项。
全程跟进 把好“决策关”
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通过预审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的参会人数、讨论顺序和表决程序进行,防止出现“一言堂”等现象。会后,纪检监察组对决策单位上传到平台的会议情况进行审核,出现漏录、错录、改录参会人数、投票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情况,立即把该事项“打回”原单位要求整改,并视情况给予“预警”、“黄”、 “红”三级警示,问题严重的,启动调查程序,查实原因。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合法、依规,防止暗箱操作和修改决策结果等情况出现。
各司其职 把好“执行关”
决策单位纪检监察室(组)、区纪委纪检监察组、区纪委按各自工作职责和监督重点,对照决策单位上传平台的“三重一大”事项落实责任人及落实时间表展开执行情况监察,并随着事项执行进度,掌握、督促和修正决策执行情况,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按确定的时间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执行过程中,确需变更“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须提报变更事由并重新进行决策。避免事项决策出现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
信息互享 把好“规避关”
“三重一大”监管平台与各级招投标网站、区政府门户网、区党务公开网、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等网站实行对接,自动采集招投标、人事任免、财政资金、咨询投诉等信息,并与相应单位的录入情况进行对比,信息不对称的,平台自动形成风险预警报送监督部门。同时,该情况作为风险预警信息流转到清新区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风险处置,纪检监察组查实确认后,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防控措施不得力的,督促整改落实,防止廉政风险的发生。更快捷、更高效地发现单位规避“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行为。
三级共管 把好“责任关”
“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记”,每个录入和监督环节均在平台全程实时记录,形成监督工作纪要。事项决策单位根据录入的事项落实进度,及时掌握事项执行情况,确保事项落实责任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任务;纪检监察组对管辖单位各项“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全程监督,对不配合或规避监督、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纪委对纪检监察组和各镇各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纪检监察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能,致使管辖单位“三重一大”方面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区纪委在追究该单位和领导班子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纪检监察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清新区纪委陈海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