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 县区之窗 > 正文

英德11名干部未严格落实“住镇”制度被问责

来源:英德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5-7-9 17:57:00   


日前,英德市纪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各镇落实“住镇”制度进行了突击检查,11名未严格执行“住镇”制度的干部职工被问责。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纠正乡镇领导干部中存在“走读”现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纪发[2002]26号)和英德市关于重申严格执行镇村干部住镇制度的通知》(效办〔20151)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镇干部“走读”现象的约束英德市将加强“住镇”制度检查作为今年“正风提效”工程的十项措施之一,同时也作为明查暗访的重要内容,持续进行暗访与检查。

6月30日至7月1日晚,该市纪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各镇(英城街办,英红、望埠、大站等镇检查了值班情况)落实“住镇”制度进行了突击检查,这次落实“住镇”制度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各镇在编干部职工,检查采取现场签名,核对出差记录、学习通知、请假条,打电话核实外出情况等方式进行。

大多数乡镇执行“住镇”制度情况良好

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执行“住镇”制度情况良好镇党政主要领导能亲自垂范,带头落实住镇制度,严格要求干部职工坚决执行;领导班子成员能带头签到,干部职工能按时到达,外出请假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出外公干、学习等情况的均有领导批示

11名干部未严格执行“住镇”制度被问责

检查中也发现,仍有11名干部未能够严格执行“住镇”制度,分别是:石牯塘镇计生办副主任陈敏,沙口镇劳动保障所所长莫新建,九龙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张建生,东华镇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中心主任陈代源、东华镇驻村干部包良日、吴有分,东华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邱善湖,东华镇综治办主任黄永潜,石灰铺镇职工潘育勤,连江口镇副镇长邓志勇、城监中队队长吴国栋。对以上11名不严格执行“住镇”制度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英德市纪委已责成所在镇纪委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作出相应问责处理,并对连江口镇副镇长邓志勇进行问责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基层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英德市就严格落实“住镇”制度重申:转变观念。镇街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住镇”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观念,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镇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明确干部外出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完善干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奖惩措施,促进干部增强落实“住镇”制度的自觉性。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要将“住镇”制度检查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管理,镇纪委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将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联合市委组织部继续加强对各镇落实干部“住镇”制度的常态化检查,对全干部工作考勤、住镇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抽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