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冈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调查组,对石角镇一所小学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深入核查事件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对4名相关人员进行处分追责。
2014年10月15日上午,佛冈县石角镇中心小学发生一起81名学生在校食用早餐后身体不适事件,因为处理及时,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目前已恢复正常上课。事件发生后,县纪委、监察局及时介入,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了调查组,以谈话询问、调阅文件资料、观看监控录像等方式,对石角镇中心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县监察局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其中石角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湛昌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主持石角镇中心小学校本部全面工作的副校长邓光添和分管后勤工作的石角镇三八小学副校长黄勇进、安全管理员宋志广等3人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邓光添记过处分,免去其佛冈县石角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给予黄勇进记过处分,免去其佛冈县石角镇三八小学副校长职务,给予宋志广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安全管理员岗位。调查组还针对事件暴露出来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不足,要求县教育局进行及时整改。(佛冈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