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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通报三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英德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5-4-9 17:05:00   


坚决查处“蝇贪” 高擎利剑反腐

4月8日,英德市纪委通报了三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主业主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三起典型案例包括:

黎溪镇湖溪村原村委会干部窝案、塌方式腐败问题。经查,2010年至2012年间,邓文胜利用担任湖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之便,伙同原村委委员曾立新收受村民购买村委会宅基地款12.8万元,采取不入村委会集体账户的方式,将12.8万元村委会宅基地款据为己有;邓文胜在湖溪村移民二区东边宅基地开发平整土地、村委门口牌坊建设、环库公路发包的过程中,收受回扣共计10.8万元;2010年,邓文胜伙同时任村委干部曾立新、刘云梅、曾金玉、曾灵瑞5人,与银英公路扩建工程某标段项目承包方串通,通过签订虚假土方工程合同,骗领工程款10万元进行私分,每人分得2万元。黎溪镇湖溪村委会原出纳曾嘉欣在担任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开票据报帐,侵占村委会集体资金3354元目前,邓文胜、曾立新、曾金玉、刘云梅、曾灵瑞已被市纪委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曾嘉欣已被黎溪镇纪委立案处理。

东华镇东升村委会干部向企业索贿受贿、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底至2014年,东升村委会干部谢绍振、谢思称以农田作物遭受企业排污污染为由,采用组织村民上访、闹事等手段,先后向某企业索取10.6万元。2009年前后,谢绍振、谢思称强卖东升村委会光辉片区99㎡土地,获利1.98万元,谢绍振仅将3000元作为集体收入入帐,剩余1.68万元则由谢绍振、谢思称占为己有。2013年12月前后,谢绍振、谢思称趁东华镇政府征用东升村委会光辉片古岭背一带土地之机,将本属于集体所有的3.3亩土地征用补偿款67266元全部占为己有进行私分。目前,谢绍振、谢思称已被东华镇纪委立案调查,两人所涉及的违法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大湾镇古道村委会支书黄水清涉嫌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的问题。2006年1月9日,古道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水清,从大湾镇政府领取了古道村委会浛阳公路改建征地补偿款9.34万元,只发放了0.54万元给原木燕塘村,其余属于原古道村的8.8万元征地补偿款未发放给村民,直至2014年,在村民追问和市纪委收到举报介入调查后,才将上述8.8万元征地补偿款发放给村民。目前,黄水清已被市纪委立案调查,对其涉及的违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