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党组织排名 最后3名不得评先进
清远日报讯 记者卓小畴 通讯员城纪宣 “干部是否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是否勤恳敬业、任劳任怨;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清城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日前启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对全区各街镇、区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党廉考核。
本次考核工作的程序主要由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约谈、结果反馈等步骤组成,重点了解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发展经济方面的情况,以及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情况。同时,全面了解干部“勤”“廉”。看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责任心,是否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是否勤恳敬业、任劳任怨,积极进取;是否善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等。
根据安排,考核组将在12月30日前完成对各街镇和区直单位的考核。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明年1月9日前跟踪落实,并完成整改。清城纪委要求,在民主测评中,填写民主评议表时,必须立足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能出现人人都填“好”,项项都填“好”的“老好人”倾向,致使考核流于形式。
考核工作结束后,清城纪委将根据考核结果对所考核的班子集体和“一把手”提出考核等次的建议,对民主测评“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班子成员应认定为“不称职”领导干部。在向区纪委主要领导汇报时,重点汇报表现突出和表现较差的考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