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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首批11名委员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5-7-22 11:44:00   


清远市清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大会

区纪委书记黄文坚向人大副主任陈丽萍颁发聘书

区纪委监察局班子领导成员向纪委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颁发聘书

    纪检监察部门如何防止“灯下黑”?谁来监督纪委?21日上午,清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首届聘请的11名委员,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成为清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监督。

据介绍,清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是区纪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的监督机构,聘请的11名委员,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考察、反复酝酿后遴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委员主要由“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人员、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纪检监察系统等领导干部中邀请聘任。其中纪检监察系统外部人员所占比例超过了70%(全部委员11人,有8人来自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符合加强外部监督的需要。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与现届纪委班子任期相同,期满后自然解聘。委员最多连续聘用两届。

清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和《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反映和收集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投诉。

“内务监督委员会人手少、业务新,要着力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开展监督,特别要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巡查监督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七种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纪检监察各项权力规范运行。”清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文坚表示,委员将以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网上评议、满意度测评,提出询问质询和调查研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内外并举,并针对在不同阶段、不同时期集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的内容、重点和方式方法,加强对纪检干部遵纪守法、依纪依规办案、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督查。(新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