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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县:组织旁听唐联志涉嫌受贿案庭审

来源:连南县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6-4-1 15:53:00   


    “我也是一个普通人,我也有家人和朋友,我对不起他们。......给党和单位造成了恶劣影响,对公诉方检控我的错误,我认罪。”这是唐联志在总结陈诉中做的忏悔表白,当庭承认了公诉方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3月30日上午,连南县委原常委唐联志涉嫌受贿案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连南县纪委组织该县国土资源和建设环保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请带被告人唐联志上庭。”当法庭审判长一声令下,庭内一片肃静。随后传来了清脆的铁链声,唐联志拖着沉重的脚步缓缓地走向了被告席。当看到唐联志手脚被拷上铁链、面无表情,与昔日相比判若两人时,大家顿时沉默了。
    公诉方在庭上指控,唐联志在担任连南县林业局局长、副县长、县委常委等领导期间,利用主管林业、国土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共12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79万元、港币15万元和帝陀手表一对,涉嫌收受贿赂,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唐联志当庭承认了公诉方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表示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收受他人的贿赂而走向违纪违法,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但鉴于其如实交代违纪违法情况、积极退还赃款,在押期间为检举他人违法提供线索有立功表现,恳请法庭能够从轻从宽处理。
    警示:
    习近平强调,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身努力。理想信念宗旨的丧失,随之而来必将是违纪违法的后果。唐联志从担任林业局局长至县委常委期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放松了对纪律的要求,而被别有用心的人“围剿”,难以自拨,最终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前车之覆,后车之师。唐联志案再一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要引以为戒,时刻牢记“纪律丢不得,否则后果很严重”。 (县纪委宣教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