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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勤廉指数”测评结果运用动真格 8村官“群众不满意”受处理

来源:连南县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4-17 16:54:00   


连南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把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改进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重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以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村级“两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总体目标,于2013年底对全县769个村委、2个居委班子及319名村(居)委干部进行了“廉政指数”测评。其中8名村干部因测评“群众不满意”受到严肃处理。

该县纪委、监察局在深入开展“勤廉工程”、“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中,一是以问题为导向促测评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一些村(居)委会群众监督“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工作不到位、不健全,一些村干部不思进取,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不强,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问题,着力推进“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二是把测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本着既能让群众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又能加强干部群众沟通的目的,积极把“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作为“百姓直评村干部”这一新机制引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三是出台《“勤廉指数”测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勤廉指数”测评对象为在职在编村干部,参评人员为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域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常住外来人员代表。四是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测评整个活动包括“述、访、询、评、诺、改、示”7个步骤,通过村级“两委”班子、村干部向群众述职述廉,群众当面质询,测评对象做出答复或说明,进行“勤廉”承诺,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其民主测评、张榜公布测评结果,并将各自的承诺在公示栏进行书面公示,根据群众质询事项制定整改方案等程序,为农民群众搭建了民主监督的平台和干群交流对话的桥梁。五是“勤廉指数”测评结果运用动真格。截至2013年底止,该县7个镇开展了“百姓直评村干部”活动,69个村委、2个居委班子及319名村(居)委干部进行“勤廉指数”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占99%村级“两委”班子及311名村(居)干部“群众满意”或“比较满意”。该县纪委、监察局对8名村干部因测评“群众不满意”予以严肃处理,其中,大麦山镇后洞村房文辉等4名村干部犯贪污、受贿罪移交司法机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半,对大麦山镇望佳岭村4名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于今年3月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不列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出的建议名单,从而纯洁了村级“两委”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张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