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面落实公车改革,抓早抓小,从制度、管理、监督等方面规范公车运作,严防车轮腐败。
该县出台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等公车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将预防腐败关口前移。
执法执勤车辆按照各级有权限部门制定的统一标识图案,未统一标识图案的执法执勤用车和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在左右门上喷涂“连山公务”的字眼和举报监督电话。明确将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公车的使用前要进行登记,公开公示,集中停放,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县政府、纪委、政法、审计、财政、人大等部门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务用车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