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巡察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清新区采取多项措施,周密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巡察准备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谋定而动,制定有针对性工作方案。清新区委首轮巡察工作确定区水务局和区林业局为被巡察对象后,区委巡察组在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的基础上,积极向区编办和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被巡察对象的权责清单、编制文件和扶贫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组内人员认真分析被巡察对象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权责,研究部署巡察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坚持突出重点不放松,盯住党委(党组)不放,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关键少数”,营造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了解情况,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在进驻被巡查单位前,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和流程,以函询、走访等方式向区纪委党廉办、正风办、信访室、派出纪检组等有关室(组)、区委组织部干部组、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和群众投诉处理满意率等有关方面的情况。由区委巡察办根据收集的问题线索,分门别类,建立台帐,为巡察组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参考,确保巡察组工作有的放矢。
主动沟通,推动巡察工作责任落实。下发巡察通知后,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及时跟进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联系。按巡察分工,各组均由区委巡察办主任带队,主动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座谈,督促其成立联络组,协商巡察组进驻事宜。着重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阐明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是否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工作实际,在不干涉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协商确定召开动员会的时间、巡察办公地点及其他事项,主动积极的沟通得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对巡察工作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有效地推动了巡察工作的开展。
加强学习,编印巡察工作资料汇编。针对本轮区委巡察抽调人员绝大部分是巡察新人的状况,为顺利开展巡察工作,确保首轮巡察取得实效,区委巡察办精心筹划,采取请区纪委领导授课、组织人员到区纪委有关室(组)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巡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将中央、省、市、区委的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巡察基本流程、谈话提纲、巡察报告模板、相关表格汇编成巡察工作资料汇编,发放到巡察工作人员手中,大大方便了巡察人员在学习、工作中随用随查。(清新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