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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深入开展“以案治本”,强化源头防腐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3-28 15:35:00   


日前,清城区纪委监察委分别向清城区公安分局、清城区卫计局、源潭镇人民政府三个单位印发了一份《重要案件“以案治本”工作建议书》,要求他们启动“以案治本”工作,认真剖析相关案例,深入查问题找风险建制度堵漏洞,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相关整改工作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察委坚持把“以案治本”工作作为预防腐败最重要的抓手,大力推进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促进形成查办案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警示教育”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2016初,该区纪委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明确规定“以案治本”的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流程管控以及工作要求等,并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案发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出纪检组、党风政风监督室、宣教调研室的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对“以案治本”工作抓严抓实抓具体。

开展“回头看”,抓好整改落实

该区纪委监察委为促进“以案治本”工作落实到位,督促案发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专门的督查工作小组,对“以案治本”工作开展“回头看”督查,重点检查梳理风险点有无遗漏、整改措施是否完善并执行到位、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以及长效机制是否形成并不断深化等,督促案发单位做好预防治本工作“后半篇文章”。

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该区纪委监察委在对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以案治本”工作的同时,也注重强化典型案件查办的结果运用,通过打造区直机关、镇(街)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旁听本地涉腐案件庭审等方式,充分运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让警示教育触及党员干部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