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清新县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1至5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件,其中本委自办案件5件,乡镇纪委5件,战线1件,涉及科级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35.5万元,全县8个乡镇有案乡镇3个。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县纪委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常委会经常对案件检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4月上旬,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董和平亲自组织纪检监察、信访、执法监察、党廉等室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董和平书记指出目前我县案件检查工作方面存在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较少,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反面案件较少、发掘案件的力度不够、获取案件信息的渠道不多等问题。强调案件检查工作要创新办案工作思维,突破以往旧的办案形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同时,通过查办大案要案,利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典型的案例发挥好警示教育的效果和作用。
(二)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的督导。清新县纪委重视抓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全县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5月上旬,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苏锐波带领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到各乡镇督促指导案件检查工作。督导组针对各镇的实际与镇纪委共同分析研究了当前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排查案件线索。苏锐波常委通报了目前我县各乡镇纪委的办案情况,强调指出镇纪委与派驻纪检组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防止相互依赖思想的发生,要求各镇纪委要主动争取镇党委政府及当地派驻纪检组的支持,把办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借助各类专项检查,努力发掘案件线索,认真分析研究,力促成案。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办案合力。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密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横向沟通协调,同时又抓好系统内的纵向协调和机关内部沟通协调,强化各类违纪违法线索的移送和案件信息的沟通,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办案合力。在加强派驻纪检组领导的同时明确派驻组的工作职责、派驻纪检组与镇纪委之间的工作关系,促使组与镇、镇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各方资源,服务于办案工作。
(清新县纪委案件检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