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城区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依法依纪办案力度,所办案件凸显出三个“强化”的特点。
一是坚持把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强化损害群众利益类案件的查处。如开展征地拆迁补偿款、种粮补贴款、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发放的专项督查。近年来,全区先后查处了多个村干部挪用集体资金等案,为集体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二是强化经济类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据统计,2008年以来,查办的经济类案件明显增多,特别是2009至2010年,所查办的经济类案件17宗,占两年案件总数的45%,同比前两年增长13%。三是强化科级干部和村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2008年以来,全区共查处科级干部8人,其中党政“一把手”4人,基层村干部7人。据了解,清该区纪委通过强化对这三类案件的查处,不仅惩治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也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有效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清城区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