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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法院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强化干部廉政教育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0-6-4 10:00:00   



    2000年以来,清新法院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全院范围内实行每年全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干警分级别、分层次签订,十年来无一干警因违法违纪受查处。该院通过多年积累和改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一是每年更新签订内容。每年结合上级法院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及审判工作特点对责任书内容条款进行修订,力求做到切合实际,有的放矢,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如2009年,把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五个严禁”规定写进责任书,以进一步约束干警的从政行为。此外,坚持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做到每年早签。因应近年来各级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较早的实际,选择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组织干警签订责任书。此举既有利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贯穿整个年度,又可使各级干警做到心中有数,从面更好地推动工作的落实。

    三是做到级级签订。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单位副职与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各部门负责人与主管院领导签订,干警个人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责任人人有。

    四是将签订作为一次教育过程。每年在签订责任书之前都组织一次学习,重申签订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使责任书的签订过程成为一次教育学习和宣传的过程。如今年在责任书签订前,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暨司法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观看了省、市纪委制作的《机关作风暗访专题片》,使广大干警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

    五是强化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在全院各部门选任“兼职廉政监督员”进行全员、全方位的监督。开通24小时录音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发现情况及时反馈,通过来电、电信、来访查找线索,防患于未燃。同时,在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干警年度考核等常规工作中,着重从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中做文章,检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所做的工作以及开展工作的做法,所取得的成效,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和提出改进意见。

    (清新县人民法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