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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抓好村级“廉洁工程” 全力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体系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0-9-10 10:00:00   


    清远日报佛冈讯 从今年开始,佛冈县纪委以打造村级“廉洁工程”为抓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范“村官”腐败的新举措,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村官”为民服务的意识得到增强,行为逐步规范,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我保廉能力不断提高。

  教育先行,构建思想防范机制。在全县范围开展“送纪送法进农村”活动。将清远市纪委编印的《清远市反腐倡廉制度教育图文读本》600册发送到各村,对村干部进行学纪、懂法、遵纪、守法的学习教育。

  建立警示谈话制度。对发现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农村党员干部实施警示谈话。对首次谈话对象实行“黄牌”警告,第二次警示谈话对象实行“红牌”警告;二次期满仍无明显转变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并作为限改劝退的对象。

  同时,积极正反典型教育,大力宣传龙山镇门楼富村党支部等一批先进典型,深刻剖析龙山镇白沙塘村委委镇华村第六村民小组组长招杰钟等反面典型违法违纪的原因及教训,达到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制度规范,构建民主管理运行机制。对群众关注的土地管理、新农村建设、集体经济情况、财务收支、项目发包、工程进展等热点难点问题,以农村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形式进行公开,群众随时随地可以通过手机、电视、互联网等形式查询本村村务。并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会计期限、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审核监督、统一财务公开“六个统一”等等。

  监督保障,构建权力约束评价机制。建立村干部“诺廉评廉”制度。要求村干部年初就执行财务制度、议事程序、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廉洁承诺。年终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测评,结果由镇纪委汇总,存入其廉政档案。

  建立驻村干部兼任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制度。驻村干部利用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村干部和村级班子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了解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向镇纪委或县纪委报告。(特约通讯员 朱龙标 彭立坚)
    (来源:《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