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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部署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各镇街5月7日前须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2-2-20 10:00:00   


  16日,清城区召开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个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整改目标和整改的范围、时间,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会议首先通报了清城区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片(卫星遥感图像)清查的违法用地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查处整改工作。会议指出,各镇街要根据2011年度卫片检测的情况,认真做好违法用地的核查,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查处整改工作,对已推填土但尚未实施建设的土地,要立即组织复耕,复绿或将土地退回原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使用;已建成建(构)筑物的,应依法予以拆除,并做好复耕复绿工作;违法开采和探矿的违法用地,要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并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在村(社区)、村庄规划区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项目,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予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对已上报用地材料的用地项目,在今年6月30日前不能取得用地批准手续的,要进行整改并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的意识,确保在查处整改过程中和查处整改后不再出现新的违法违规用地。此外,各镇街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会议强调,在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过程中,要务求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要依法依规办事,既要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又要维护稳定,把查处整改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据了解,此次查处整改工作要求各个镇街必须在5月7日前全部完成,5月20日全面完成检查验收工作。(通讯员 陈婵)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