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推进60项县重点工作的落实,佛冈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和牵头单位,采取五种督办方式确保2013年年度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网络督办。自5月起,每月结束后5日内,县重点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分别以表格形式,通过电子邮箱重点报送反映工作进展、存在困难和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电话督办。不定期向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电话了解进展落实情况,及时充分掌握工作动态。
三、现场督办。对重点工作事项开展专项督办,现场了解存在困难和问题。
四、限时督办。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针对部分工作滞后的事项,向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送督办通知书,限时完成任务。
五、通报督办。根据各牵头单位报送的材料,按月汇总进度表上报县政府领导,按季度汇总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示后印发《督查通报》,切实发挥《督查通报》交流经验、反映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作用。(来源:佛冈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