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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石角镇塘头居委会“组帐村代理”实现“六规范”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0-12-6 10:00:00   


    清城区石角镇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共有9个村民小组,人口1700多人。为了加强和规范各村民小组的财务管理,早在1999年,塘头居委会的各个村小组就实行“组帐村代理”的账务公开办法,并且不断得到完善,使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的管理,融洽基层干群关系,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了村民的普遍欢迎,其主要做法是:

    一、村帐代管规范。9个村民小组的账目统一由居委会代为管理,9个村小组设立9个总帐,9个现金出纳帐,9本银行存折。9个村小组的公章、现金、总帐、出纳帐和银行存折均由居委会统一存放和管理。

    二、事务管理规范。各村小组的开发、招租、签合同,货场、商铺、土地、房屋及鱼塘的出租和承包等事务由各村小组负责,但各村小组的各种收入,均都由居委会负责统一收取并存入该村小组的银行存款帐户。

    三、收支管理规范。村小组的各项收支,由居委会负责入帐,日清月结。村小组的现金支出必须由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居委会审核后,并须盖有村小组公章、村委支部书记印鉴和出纳印鉴才可凭单支取现金。

    四、帐目公开规范。各村小组的帐目按照固定表格和固定格式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同时在清城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和各村小组的公布栏里张贴,力求做到公开透明。村民如有疑问,可随时到居委会财务室查证。

    五、工作职责规范。塘头居委会辖内的各村小组干部当选后,都要与居委会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奖金标准等,同时与村小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并由居委会实行责任目标考核。村干部完成对应的工作考核目标才能领到相应的薪水和奖金。

    六、工作监督规范。居委会成立有专门的理财监督小组,每月的1—2号对居委会及各村小组进行日常理财审核,审核通过才能报账,及时有效的杜绝乱开支,巧设明目、铺张浪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清城区石角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