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阳山县探索建立“以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以镇(乡)级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村级便民服务站为补充”的“直通车”便民服务体系,以破除“中梗阻”,让群众办事“零障碍”。自服务“直通车”开通至今一年来,全县各级服务机构共为群众办事235853宗,已办结224867宗,办结率95.34%,群众满意度达99.44%。其中镇级受理171896宗,已办结170939宗,办结率99.44%,群众满意度达99.46%。
一是以村(社区)社会综合服务站为“受理站”。设立村(社区)社会综合服务站,由支部书记兼任站长,配备1名代办员(由村干部担任)。村(社区)社会综合服务站受理了群众需办事项后,由代办员把需办材料送至镇(乡)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二是以乡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为“中转站”。由乡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把各村(社区)代办员送办的事项和群众直接到镇(乡)办理的事项进行整理,属乡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直接在乡镇办结;需要县级办理的事项,乡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将群众申办事项的材料通过高清摄像头、条码扫描仪录进电脑,即时上传至县职能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审,然后将相关的原始材料传送到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三是以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为“终点站”。由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将各乡镇送办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分类后传送到相关的职能部门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提交单位科室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事项办结后,办结情况通过县职能部门服务窗口、县镇村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站),逐层回传给办事群众,实现了服务流程无缝链接,群众办事“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