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清城区政府纠风办组织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企业、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组成的政风行风评议团,对区内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地税、工商、安监及国税等9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统一部署要求,本次民主评议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服务于改革稳定大局。评议期间,评议团详细查看了被评议的各个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相关资料及政务公开等内容,召开了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听取了单位相关情况汇报,对面向被评议单位的领导提出交流意见和建议。最后,全体成员进行无记名测评打分,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城区直属分局、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市交通局清城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地税局、区安监局及区国税局共9个单位全部被评议为满意单位。(记者 沈艳莉 通讯员 清城纪宣)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