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纪委近年来,在工作实践中结合本地实情,创新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勤廉清新”为目标,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基层组织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采取考核问责,坚持教育为先,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实现了以“防”除“险”,化“险”为“安”的防范效果。
找准权力运行的“关节点,精心设置权力约束的“报警器”。清新县针对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关节点,大力实施反腐倡廉“警钟工程”,把反腐倡廉工作关口前移、重点下移,并出台了《清新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办法》,把掌握审批权、决策权、政府经济资源调配权和组织人事权的10个部门确定为廉政风险防范关节点管理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将廉政风险防范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细化到各岗位。通过分级负责、责任连带,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地税局等试点单位不仅找准廉政风险点,而且各股室还制作了《制度机制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每位干部职工均填写《制度机制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组建立了乡镇、村委会、经济开发区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档案,依据廉政档案记录、考核每名干部的廉洁信用度,确保廉政风险工作真正成为基层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保险箱”。县委组织部采取自己找重点部位、干部考核、配备、提拨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全面、准确地找准风险点,就借助“报警器”时时报警,在防范措施的实施中,随时发挥“消火栓”的作用。
找准基层单位管理的“薄弱点”,准确界定分层防控的“斑马线”。2010年,我县基层党员干部在违法用地、计划生育、赌博等14宗案件,都发生在基层。针对基层组织内部管理的薄弱点,纪委监察局准确界定综合实施防控。一是分级防控。一级风险点由监察室、派驻组重点监控;二级风险点由乡镇纪委监控;三级风险点由风险点所在党组织监控。二是分类防控。思想道德风险点、制度机制风险点由监察室、派驻组重点监控。三是分期防控。在前期预防上,立足宣传教育,采取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在中期控制上,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信访举报等各类监督渠道作用,综合运用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垂直抽查等手段,实施动态防范;在后期处置上,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实施惩戒性措施。不再具备风险转化条件的,亮绿牌,实施正常防控;有可能转变为风险的,亮黄牌,采取约见面谈、监督提示、重点提醒、信访谈话等方式防控;出现苗头或亮黄牌警示提醒后未改正的,亮红牌,通过下发廉政指导意见书或实施诫勉,督促其纠正错误。
找准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有效构筑风险防范的“防火墙”。针对滋生腐败的诱因和容易产生不廉行为的风险环节,坚持“对岗不对人”和“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上而下布置、自下而上填写《单位自查表》、《岗位自查表》,认真落实“个人自查、部门评查、交叉互查”三级查找,同时,深入开展“八查八看”等活动,指明查找方向和路径,切实把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透。
县地税局通过反复查找,新增各业务风险10条,并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不力16项;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查找了岗位风险点78个、股室风险点37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风险点18个、单位风险点9个;县检察院把八小时以外列入监督范围,检察长每周给全体干警用手机发送一条廉政短语,以“常”示警。
我们通过找准问题易发的风险点,采取专项督查、廉政谈话、执法监察等多种督查方式,抓督查、抓执行,确保风险防范得到有效的落实。一是注重专项督查。集中处理疑难杂症,每周召集党委班子、各科室负责人会议,进行集中研究并协调解决,有效促进全县易发风险防范落到实处。二是注重分级谈话。制定《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区分不同类型管理对象,明确“A类”人员由纪委常委或纪检组长负责对其定期开展廉政谈话;“B类”人员由分管单位的领导定期谈话;“C类”人员由所在单位纪检负责人定期谈话。三是注重政务公开。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廉政监督卡、聘请社会特邀监督员和推行“家庭助廉”活动等,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四是注重执法监察。定期组织对风险易发行政服务单位和窗口开展执法监察。五是注重明查暗访。由县委组织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去年,我们围绕“十个不准”深入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拍摄并播放了第二期机关作风暗访片,责令16个违反会风会纪的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采取考核问责,量身定做责任追究的“紧箍咒”。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风险防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规范考核方式。将风险分级防范管理的检查考核纳入全年绩效考评之中,同时不定期采取听取单位负责人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进行问卷调查、检查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二是量化考核标准。廉政风险分级防范管理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检查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出台《清新县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问责原则、问责对象、问责事项、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明确了对当事人存在的不严格依法行政、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服从工作安排等14种行为,以及单位负责人存在的管理或监督不严、对上级决策精神落实不力、单位绩效考评连续三年位居末位等9种行为实施问责。
坚持教育为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免疫力”。依托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载体,有效提高干部的风险防范能力。一是抓好干部自我教育。开展全员风险承诺,每位干部针对所处的岗位,对照相应风险点提示,提出预防措施,签订风险防范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所在单位,一份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让党员干部时刻明白岗位责任、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违反后果,自觉做到时时警觉、处处规矩、事事谨慎。二是抓好正面疏导教育。发动全体党员干部为风险分级防范机制建言献策,加强岗位业务技能教育,组织干部交流风险防控案例和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避免在行政权利行使中因为业务水平差而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三是抓好重要岗位教育。开展诸如走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旁听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重点部门人员有针对性地拓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采取节前廉政教育、组织家属参观清新看守所等多种形式,使风险防范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植入人心。
(清新县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