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13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清委办[2013]27号)和《清远市清城区2013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城区委办发[2013]10号)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务办紧密结合实际,从四方面努力,积极推进“正风”行动工作,迅速掀起开展“正风”行动的热潮,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提速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开展“正风”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主任林北海同志任组长,副主任李明鹏和骆柱明同志任副组长的区政务办 “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行动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导及协调保障工作,确保了行动能按要求扎实推进。二是及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正风”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科室。三是业务科室严格制订了审批业务的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制订了窗口工作职责、组长职责、工作纪律等制度,规范了窗口工作,熟识了审批业务的办事要求、工作流程、操作方法,窗口服务的礼仪、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有了很大的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受到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肯定。四是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区政务办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开展“正风”行动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使全办干部职工认识到开展“正风”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