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 县区之窗 > 正文

连山纪检监察系统“增强四种意识”提高办案执纪能力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6-6 10:00:00   


近年来,连山县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于律已,严格执纪,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了大量的工作。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不仅要求办案人员熟知党的政治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及国家法律法规,还要求办案人员懂得经济、财贸、金融等知识。目前,一些刚走上纪检监察岗位的新手对纪检监察业务还不很熟悉,办案技能有待提高。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执纪水平,成为该县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当务之急。

近日,按照市纪委岗位“大练兵”的工作部署,连山纪委在县委党校举办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业务知识培训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袁伟雄在开班讲话中要求:按照培养“学习型干部”,打造“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办案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强理论知识学习,通过实战探索和总结办案技巧,在实际工作中增强四种意识,提高办案执纪能力:

一是增强查办案件“主业”的意识。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天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坚持有案查案,无案抓预防,要有“想办案”意识,主动融入到办案大练兵活动中,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办案能力,达到“能办案、办成案”的目的,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是增强主动学习的意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扩大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注重办案技能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好所办案件经验总结工作,对所办的每一起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县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培训办案工作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是增强以赛促练的意识。通过选调纪检干部到省、市、县纪委跟班学习、参与办案使纪检干部对查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基本要求等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把练兵和竞赛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全县岗位大练兵办案业务知识竞赛的组队工作,全面检验纪检干部对办案业务知识掌握的情况,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不断推动办案业务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是增强突出办案重点的意识。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办案责任意识,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政府采购、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强化依法依纪办案理念,敢于坚持原则,不断探索办案谋略和技巧,合理运用政策策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连山县纪委办公室、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