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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完成简政强镇事权改革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1-11-8 10:00:00   


  目前,清新县顺利完成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初步建立起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活力。

  今年以来,清新县结合贯彻落实省农村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按照“能放则放,该放必放”和“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积极推进“强镇扩权”各项工作。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按照乡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收入等三项指标,对乡镇进行重新分类,并根据各镇实际,分别进行科学定位,对太和镇、太平镇等常住人口多、经济规模相对较大的乡镇,重点突出城镇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强化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职能;山塘镇、浸潭镇等农村乡镇则侧重抓好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在改革中,清新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的,进一步对乡镇职能、类别进行科学定位。扩大了镇级管理权限,完善了编制配备,规范了机构设置。随着改革工作的完成,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乡镇办事机构,以确保乡镇各项工作高效运行。根据实际情况,较大镇设6个综合办公室,特大镇设8个综合办公室。

  记者还了解到,清新本次“强镇扩权”,清新县将在公共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监管、人口资源环境监管等3个领域拟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企业安全生产等14个类别40项职权。随着管理权限的下放,全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进一步扩大,县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将得到进一步理顺,乡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清新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