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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汤塘镇率先将纪委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4-23 10:00:00   


为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佛冈县汤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纪委工作,2013年起将纪委办公经费列入镇政府财政预算,财政预算草案已得到汤塘镇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全体代表的一致通过,不少代表对其中预留纪委办案经费的举措表示了积极的响应与赞同,认为每年预留5万元资金作为镇纪委办案经费,将有力改善该镇纪委的办案条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有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加大办案力度,促进农村廉洁文化公园建设深入开展。

 此外,该镇为满足办案工作的人员要求,解决兼职带来的精力分散问题,明确镇纪委书记尽量少分管或不分管耗时费力的工作,纪委副书记保证专职专责,并确定了一名纪检监察专门人员,切实避免职责不专造成工作缺位。镇政府还划出专门办公室为镇纪委专用,配备电脑、打印设备、录音笔、照相机等基本办案设备。(来源:佛冈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