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远市清新区创新对村干部的监督方式,积极探索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促使农村基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建立测评机构,加强责任落实。以区委名义,成立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组织等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制定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意见、测评工作规程和工作指导手册,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各镇成立相应的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监督检查本镇“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开展,根据区委的实施意见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实施方案,指导和协助各村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三资监管等各项基础工作,并组织实施本镇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建立测评机制,确立科学测评指数。一是科学设立测评内容。村级“勤廉指数”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组织建设、社会和谐、教育预防、权力规范、廉洁从政等指标。村干部“勤廉指数”包括思想品德、能力水平、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等指标,主要体现村干部廉洁履职能力。二是科学选取参评人员。参加村级“勤廉指数”测评的人员总数为被测评村总人口的2%(以十的倍数四舍五入取值),由各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有关部门负责人,镇干部,被测评村的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村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镇一级参评人数为总参评人数的40%,其中:在镇领导班子成员中随机抽选25%,在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镇干部中随机抽选15%;村一级参评人数为总参评人数的60%,其中: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村监委会成员随机抽选25%;村民代表以等距抽样的方法确定,抽选35%。三是科学设立测评指数。测评总分为100分,在测评中只扣分不加分。具体测评指标的分值由各镇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地经济、社会现状,在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标准参考表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细化,设置更为具体的、能反映当地实况、便于考核测评的项目指标分值,形成测评表。
三、进行科学测评,科学运用测评结果。一是抓好结果反馈和整改落实。各镇将测评结果和书面整改意见反馈到村,并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需要整改的村召开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专题会议,针对测评结果和镇(区)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对照检查,逐项剖析,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进度。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公示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测评中得分较差的干部,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二是科学运用测评结果。强化测评的导向作用,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村“两委”工作、年度村干部考核报酬、考录公务员等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勤廉指数”测评预防村级腐败,建立村级“勤廉”信息收集机制和分级预警机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广大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分析 “勤廉指数”测评过程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对“勤廉指数”测评分值较低的,按问题类型及存在程度,相应给予红、黄、橙色预警,并督促其制定防控措施、落实整改,实现多渠道防住、控住、管住村“两委”班子及村“两委”干部廉政风险。同时,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移送职能部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行为。(清新区纪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