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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镇、村三级部门综合服务迎来“民意大考”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2-9-14 10:00:00   


  根据英德市“正风提效”工程领导小组的部署,英德市“公述民评”活动评议办公室于近期正式挂牌,标志着英德市113个市直单位(包括驻英单位)、24个镇(街)以及300个村(居)委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述职,接受广大民众评议打分。活动中,将结合英德的实际创新做法,突出“全面、分类、科学、奖惩”四个原则,力求评议取得实效。
  一是评议面从少数评议改为全面评议,预防以偏概全。改变了以往评议对象数量少、服务面窄的做法,将评议对象覆盖到所有市直单位、镇(街),并延伸到股室、窗口;结合市、镇、村三级社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将300个村(居)委服务也纳入评议范围。
  二是评议类别从统一改为分类,克服标准单一。突出部门服务职能,将市直单位、镇(街)分为A、B两大类。A类部门为具有服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或实施其它行政行为方面与社会公众联系密切的部门和单位;其余划入B类。
  三是评议方式从主观改为主客观结合,力求科学合理。
评议方式分为考核评议、投票评议、即时评议和抽检评议,首次将单位、镇(街)推动重点工作情况纳入评议内容,首次引入第三方机构——国家统计局英德调查队组织社会投票评议,首次在各主要服务窗口设置电子评价器,让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直接对服务质量作出评价。
  四是综合运用评议结果,建立奖惩导向机制。综合运用奖励、整改、通报批评、问责、免职等手段进行奖优罚劣。对评为“满意单位”的,授予先进牌匾和给予奖金鼓励。对评为“基本满意单位”的,对该单位提醒注意,责成整改;连续两年评为“基本满意单位”的,列为机关作风重点整改单位,取消单位和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评为“不满意单位”、“不满意股室”、“不满意窗口”的,取消集体和负责人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问责。对驻英(垂直)单位的评议情况,将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英德市“正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