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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切实做好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0-5-31 10:00:00   



    为加快太和镇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及时、科学、规范地将“五公开”内容进行公开,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该镇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该镇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成立由副县长、镇委书记李欣任组长,镇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纪委、财政、农业、计生、民政、综治的镇党委委员组成的太和镇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并安排两名办公室人员专职负责相关信息的信息收集、发布。

    二是部门联动,狠抓落实。党务公开方面由组织部门负责,政务公开方面由政府办负责,村务公开、农村信息方面由民政部门负责,财务公开方面由财政部门负责,厂务公开方面由总工会负责,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方面由镇纪委负责。镇各相关部门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克服困难,按规定时间完成平台建设任务,保证做到建设经费保障足额、及时,上网信息全面充实,技术维护保障和财务业务监督指导到位。

    三是严格标准,健全制度。严格按照《清远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采集和发布标准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信息的采集、组织、填写、发布。以党风廉政为重点,选发各级党政的惠农支农政策、上一级下拨资金及使用、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决策等重大事项、村两委主要干部收支情况、村务财务和涉农收费、科学种养知识以及农民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同时,建立健全平台运行及监管的相关制度。建立信息保障和日常监督制度,农村党风廉政信息更新须注重时效性,尤其是财务信息必须在每月或每季度20日前在互联网公布和通过广播电视、移动和电信部门向社会公开;围绕确保平台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以及相关责任追究问题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

    通过以上三方面的措施,切实提高了该镇农村基层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及时性,为进一步推进该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太和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