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清新县相关部门获悉,在开展“三打两建”行动中,清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协调,认真履行《刑法修正案(八)》的司法衔接,形成了联合打击餐饮服务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信息互通、配合密切、部门联动”的工作制度。
据悉,该项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实行后,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的涉嫌构成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将直接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检察院备案;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可能存在饮食用药安全危害的案件,公安部门在接到食品药品监管局请求协助调查后,应密切配合、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工作。(作者:成谕福 冯永强)
(来源: 清远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