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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阜民之财,息民之力”(镜鉴录147期)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1-2-14 10:00:00   


 
   ■李杰/文  罗铧/图

  朱元璋(1328-1398),即明太祖,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濠州(今安徽凤阳县东)人。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封建政权。

  即位后,朱元璋十分重视实行安养生息“政策。他告诫各地官吏说:“天下初定,百姓财力困乏,好比小鸟不可拔羽,新树不可摇根,当今要政,在于安养生息。”他提出一项重要的治国方针———“阜民之财,息民之力”,就是要使百姓家有余钱余粮,有个比较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减轻徭役,使百姓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生产劳动。为此,他实行了奖励垦荒、鼓励移民、发展经济作物、解放奴隶成为平民、限制为僧为道、改善地主与佃农间的主仆关系、建立互助社、实行老人劝农之制等主要措施。

“阜民之财,息民之力”的方针的推行,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因垦荒、民屯、军屯,使耕地面积大大增加,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农田达856.76万顷,比明初增加670万顷;农田水利建设得以大规模地进行,其中较重要的有江南崇明、海门决堤工程、江南溧阳银墅河道工程。至洪武二十八年(1395),全国共开塘堰4.09万处,疏浚河道4162处,修造坡堤5048处;粮食产量大为提高,各府、州、县都建立了专门储粮备荒的“预备仓”,“多者万余石,少者五千石”。国家税粮收入增加。洪武二十六年,全国税银已达3278.98万石,为元朝税粮最高数字的两倍。《明史•食货志》说:“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中国地市报优秀专栏 清远市纪委  清远日报社联办)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