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把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制度,作为今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区纪委在去年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两报告”制度向镇街一级延伸,最近,印发了《关于报送线索处置情况和查办案件情况的通知》,明确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报告范围、报告内容、报告程序和具体要求,推动“两报告”制度全面落实。
同时,澄海区纪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确保镇街纪委书记专职专干。《通知》明确规定,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或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对已分管的其他业务工作要尽快退出。
此外,澄海区不断探索干部监督有效途径,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报送机制、共享机制、运用机制,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近年来,澄海区对1名正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拟提拔干部,暂缓上会讨论决定任免,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澄海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