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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通报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0-9-17 10:00:00   


  9月9日,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据悉,根据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家确定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额为316.5亿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社会捐赠资金及居民个人自筹等组成。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重建资金81.5亿元,已经全部到位。截至目前,各方面已累计安排用于抗震救灾的资金104.7亿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和过渡安置期间群众生活保障及安置、抢修基础设施、清理废墟和危房评估、灾区伤员医疗救治和防疫,以及垫资预拨大宗建材物资采购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 
  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社会捐赠资金接收使用情况。截至9月6日,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所接收的捐赠资金已陆续分别拨付到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的三个专户。发布会通报指出,青海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对接,确保项目顺利落地,严格落实省政府与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签署的备忘录,继续做好资金划拨到位工作,以便做好统筹安排。二要强化资金项目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工程项目顺利建设。三要主动接受相关方面的监督,公开透明使用捐赠资金,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