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文,是春秋时期楚国的令尹((即宰相)。他治国有方,执法如山,公正廉明,享有很高的威望。
有一次,子文家族中有一个人犯了法,被廷理(官名)拘捕。当廷理得知这人是令尹子文的族亲时,便连忙把他放了。子文知道后,当即把廷理召来,很严肃地问道:“你为什么要放掉违法的人?”廷理低头默然。子文严厉地指责廷理道:“国家设立廷理这一掌刑法的官职,就是用来专门管理违法犯罪的人的。正直的官吏执法,应该是既灵活又不歪曲法令,既坚持原则又不屈服权势。这个犯法的人因为是我的族亲,你就弃法背令,放走违法者,这是为理不正、怀心不公的做法啊!”又说:“我身为令尹,要大家守法,自己应该带头。过去有些人对我依法惩办有意见,我并不因此而赦免。现在我的族亲犯了法,我怎么能包庇纵容呢?如果一个高官,执掌着国家的权柄,却徇私枉法,以丑名传世,这样不仁义地活着,还不如死了好!我决不做徇私枉法的人。”最终让廷理依法惩办了这个违法的族亲。
楚成王听到了这件事,连鞋都来不及穿好,就来到子文家,对子文说:“寡人年轻,置廷理失其人,因而违背了先生的本意。”于是免除了廷理的职,从此更加尊重子文,什么事都要征询子文的意见。
老百姓听到这件事,都感叹地说,如果做官的都像子文这样大公无私,我们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他们作歌赞颂子文:“子文族亲,犯法同惩。廷理宽免,子文从严。体恤百姓,正直公平。”
(李 杰/文 罗铧/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