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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远正风反腐年度关键词

来源:南方日报·清远观察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6-1-6 11:09:00   


2016

  2015年是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一年。

  2015年,清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完成各项改革,全面聚焦执纪监督主业,为执纪监督打下扎实基础;在该基础上,清远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腐败的查处力度,2015年立案数达到十八大前两年立案数之和,继续清理腐败存量;在“治标”的同时,对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朝着制度反腐的“治本”方向推进。

  由“治标”转向“标本兼治”,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 纪检改革

  为严格执纪打下基础

  全面完成县级纪委职能机构调整,纪委职能定位于执纪主业。去年上半年,全市八个县(市、区)纪委全部完成职能、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机构改革,调整后纪律审查力量均达到或超过70%。各县(市、区)纪委全部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共取消和退出议事协调机构592个,平均保留11个左右。

  深入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市县镇三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有关事项,同时加强对下级纪委报告内容的审核监督,严防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行为。2015年1—11月,市县镇三级纪委共向上级纪委报告案件线索处置和立案情况384条,处分报告188条。

  认真落实提名考察规定,推动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具体化、制度化。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办法及工作规程,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县级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4名,提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人选1名;全市县级纪委共提名和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28名。

  关键词 纪律审查

  立案数创新高动辄则咎抓早抓小

  始终保持查处腐败高压态势。2015年1—11月,全市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59件,检控类信访举报核查率、实名举报核查率达100%。新立案555件,上升27.1%,达到十八大以前两年平均数的1.97倍、“十二五”第一年立案数2.32倍,再创历史新高。结案384件,上升10%,结案率达到63.8%。给予党政纪处分374人,上升7.2%。新立案中,查处各级“一把手”(含村支部书记)77人,占立案总数14.6%;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案件327起,占58.9%;查处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110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

  改进审查方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5年1—11月,运用函询、约谈、提醒等执纪形式126人次,对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50人次;作出组织处理10人;做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133人,占处分总人数35.6%;做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重处分187人,占处分总人数50%;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8人,占处分总人数10.2%,通过层层设防、级级把关,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加强办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与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办案安全的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实现全年办案安全“零事故”。

  关键词 作风监督

  处理“庸懒散奢”115宗115人

  围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公务接待、公车配备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深入治理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围绕“为官不为”问题,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印发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

  围绕责任追究,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2015年1—11月,全市共开展暗访558次,发现并跟踪监督整改问题152个;处理存在“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115宗,问责115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通报作风问题27起,公开曝光33起。

  关键词 两个责任

  推动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源头防腐

  健全制度体系,明确“主体责任”内容。下发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主体的一系列文件制度,明确各级党委(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边界。

  强化检查考核,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去年8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党章党纪党规的情况进行闭卷考核;11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员干部总体评价。组织24名县、镇党委书记和30个市、县部门党组负责人进行“三述”,并接受现场评议。实行“三述”情况专题报告市委、书面反馈所在党组织、抄送组织部门、进行约谈提醒,强化配套措施的运用。去年,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对评议满意率偏低的2人进行约谈提醒。

  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去年,全市共追究主体责任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

  关键词 监督执纪

  派驻监督、科技化监督显威力

  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和乡镇干部遵守值班报告制度和“走读”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

  全面加强派驻监督。强化纪检派出(驻)机构主业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2015年1—11月,市纪委派出(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143次,受理、核实重大事项报备270项,参加联系单位重要会议68次,约谈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69人次,发现问题30个,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47个,有效地促进被监督单位落实责任、遵守纪律和依法用权。

  借力巡视深化监督。在做好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巡视的基础上,优先办理交办事项,对巡视组反馈意见跟踪督促整改,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实时监督。全市建成电子监察二期项目,推进电子监察系统与综合执法、国土资源交易等十多个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并将12345政府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的效能监察板块纳入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打造集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实时监管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督体系。

  关键词 廉政教育

  正面引导、反面警示强化效果

  坚持正面引导。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清远廉政干部大讲堂、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把“讲纪律、守规矩”作为教育主题,强化理想信念、党性宗旨和党纪党规意识。

  加强警示教育。建立案件公开通报制度,通报典型案例12件,指名道姓曝光22名违纪人员,强化震慑作用。全市组织12000多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500多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开展重点发案单位以案说纪14场次。

  拓展教育渠道。构建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报纸专刊五大传媒终端平台,创立宣教工作新品牌。

  深化廉政考试。继续开展16批次68人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将考查重点放在党章党纪党规。

  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面向全国开展廉政楹联比赛,组织“沧海清风”话剧演出,结集出版《清远廉博杯优秀廉段子集录》,着力推进江心岛廉政文化长廊和连州市“廉泉”文化主题公园建设,为廉洁城市建设注入更多廉政元素。

  关键词 勤廉工程

  行政村全面建立勤廉监督室

  深化完善“勤廉指数”测评。共测评考核村(居)“两委”班子1171个,村(居)干部5983人。强化测评结果运用,依据测评结果开展提醒谈话78人,督促整改82人,制定整改方案76个,依法罢免村干部1人,有效发挥了监督评价作用。

  全面建立“勤廉监督室”。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监督力量建设,在全市行政村建立“勤廉监督室”1163个,配备人员5482名,对村(居)干部进行监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指导和支持。

  深入开展线索集中排查。市县两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片督导,深入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859条,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357人,追缴违纪金额609.9万多元,有力维护群众利益。

  关键词 自我监督

  对纪检干部违纪必究 防“灯下黑”

  进一步加强纪检机关作风建设。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召开全委机关作风整顿大会,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和专题研讨,自觉养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

  进一步加强纪检队伍教育培训。举办市纪委全员培训班、全市镇街纪委专职干部培训班、英德清新全员业务培训等4个重点班次,择优选送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培训119人次,依托市委党校开展各种班次培训77人次,并通过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机制培养锻炼一批基层纪检干部。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和工作细则,市、县两级纪委全部建立内务监督委员会,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有信必查、违纪必究,2015年1—11月全市共受理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11件,立案5宗,处分5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用“零容忍”的态度和措施,坚决防止“灯下黑”。

  2015年清远纪检工作成效

  1.纪检改革

  全面完成职能、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机构改革,各县(市、区)纪委取消和退出议事协调机构592个

  去年1—11月,市县镇三级纪委共向上级纪委报告案件线索处置和立案情况384条,处分报告188条

  对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处分374人中,其中党纪轻处分占35.6%,党纪重处分占50%,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占10.2%

  2.纪律审查

  立案数再创新高。去年1—11月,新立案555件,上升27.1%,达到十八大以前两年平均数的1.97倍,结案384件,上升10%,给予党政纪处分374人,上升7.2%

  3.作风监督

  去年1—11月,处理“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115宗,问责115人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17人,通报作风问题27起,公开曝光33起

  4.两个责任

  去年,下发一系列文件制度,明确各级党委(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强化检查考核,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5人次,党、政纪处分2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

  5.勤廉工程

  全面建立“勤廉监督室”,全市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859条,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357人,追缴违纪金额609.9万多元

  各县(市、区)纪检工作亮点

  清城:构建立体廉政宣传格局

  一是廉洁舆论宣传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区纪检监察网站、廉博、手机短信平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六进”示范点建设等宣传舆论阵地,使廉洁舆论和廉洁宣传经常性地持续开展。二是干部廉洁培训教育常态化。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校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当中,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每年的必修课程。三是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考试常态化。

  清新:推行“村财通”防范村级腐败

  去年,清新区在全部村委会及村小组推行“村财通”建设工作,目前各村委会已全部安装了POS机,农村群众可就地提取小额现金,集体资产收支实现了零现金结算,有效防范了个别村干部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的现象,实行村委会、村小组财务收支实时手机信息公告,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英德:全年立案133宗涉科级干部27人

  加强纪律审查力度,构建由英德市纪委主要领导统一调配,市纪委机关各室、派出纪检组、镇街纪委办案人员集中突破案件的“三级”纵向办案平台。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04件,受理署名信访件164件,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2件,同比上升2.7%。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3宗,涉及科级干部27人,一般干部19人,其他人员87人,涉案金额825.6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66.88万元。

  连州:延伸廉泉文化教育生态链

  依托广东省“廉泉清风”反腐倡廉历史教育基地,不断丰富廉泉文化活动载体,延伸廉泉文化教育生态链,提升廉洁连州的影响力。此外,连州还举办了全市200名书法爱好者为廉泉公园题写书法作品活动,组织了10名文学艺术界知名人士参与廉泉公园雕塑评稿审稿工作,开展了廉洁读书月征文活动,举办了廉泉杯混合团体羽毛球赛,不断拓展廉泉文化活动社会参与面。

  佛冈:“效能风暴”推动作风不断改进

  去年,佛冈县继续推进“效能风暴”工作,通过对重点工作插“红旗”、亮“黄牌”,倒逼县直部门和各镇做好各项工作,解决工作拖沓问题,通过开展“行风热线”“网络问政”“公述民评”等活动,让政府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据统计,至去年底,因工作慢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9个单位被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整改,21名干部受到全县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问责。“效能风暴”有力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办事效能提升。

  连山: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去年全年,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8人次,全县通报慢作为单位2个,诫勉谈话7人次,约谈提醒2人,书面检查11人。对县教育局和县水务局修复福堂中心小学贤河涵洞工程的慢作为行为,以及县残疾联合会理事长吴某某为不参加会议捏造事实欺骗组织、欺骗领导的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小三江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梁某某因监管失职导致山林生态被破坏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警告处分。

  连南:村级勤廉监督室发挥作用

  连南在原农村纪检工作室的基础上,经过完善整合,全面建设勤廉监督室,县纪委组织全县71个村(居)勤廉监督室300多名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对基层的监督。据统计,2013年以来,连南县农村勤廉监督室共监督村一级重大事项161项,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案件30宗30人,涉案违纪金额51万余元。重点查处了大麦山镇后洞村和香坪镇排肚村“两委”干部集体贪污等典型案件。

  阳山:“四清单”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为了更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阳山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四清单”制度,具体包括“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清单”、“部门岗位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分解到每个岗位,落实到人,形成责任链条,做到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另外,在查办案件上,阳山县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县纪委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划成四个片区,建立办案协作区,把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工作融合,实行“片区负责制”和“交叉片区办案制”,从而改变乡镇纪委办案孤军奋战、单打独斗的局面。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张俊 通讯员 清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