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程浩 通讯员/佛纪宣)近日,为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勤廉监督室对农村违法违纪线索排查的重要作用,佛冈县纪委制定《佛冈县关于村(居)勤廉监督室保障经费及人员补助发放的实施方案》以及《佛冈县村级勤廉监督室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提升勤廉监督室监督实效,促进党内监督向农村基层有效延伸。
经费保障专款专用,提高勤廉监督实效
为进一步调动勤廉监督室人员的积极性,突出勤廉监督室对农村违法违纪线索排查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县委同意,此次佛冈县纪委对全县90个村(居)勤廉监督室给予工作经费,并对勤廉监督室专职监督人员给予补助。
笔者了解到,勤廉监督室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作及开展监督工作等相关的合理性开支,补发的2016年每室5000元由镇纪委负责统筹安排、镇财政所负责发放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村(居)勤廉监督室专职监督人员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人员补助”)以“一卡(折)通”的形式,由镇财政所按月拨付到各村(居)勤廉监督室专职监督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上。人员补助的部分资金按每人每月75元的基本标准发放,剩余部分资金根据各专职监督人员的实际工作成效按比例发放,人员补助发放自2017年6月开始实施。
为切实体现“奖勤罚懒”的工作机制,并结合“德能勤绩廉”的评价考核标准,充分调动发挥勤廉监督室专职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市、县下达的补助资金范围内,对工作经费补助标准和人员补助标准进行合理调整。
建立考核长效机制,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据悉,佛冈县纪委一直高度重视勤廉监督室建设,把勤廉监督室当作农村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去抓,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调动勤廉监督室人员的积极性,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进程,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县纪委制定了《佛冈县村级勤廉监督室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两个方面考核,按照分级管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村级勤廉监督室工作考核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镇党委统筹协调,镇纪委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由镇纪委按考核等次发放相应年终绩效。勤廉监督室工作情况将列入县对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县纪委按照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的村级勤廉监督室在全县通报表扬,对考核为“差”的村级勤廉监督室进行整顿,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各镇党委应对考核为“优秀”的村级勤廉监督室主任实行优先培养、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优秀”的村级勤廉监督室其他成员,优先培养、优先推荐参评;对考核为“差”的村级勤廉监督室主任,镇纪委应对其问责,对考核为“差”的其他成员,由镇纪委劝其辞职。
据统计,1-6月,全县90个勤廉监督室共参加重大事项会议857次,接受群众信访举报47件次,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设110条,勤廉监督室转交镇纪委线索14条,转立案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