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获悉,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国家公务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3024人。(检察日报)
国家公务员人员,人们也称之为勤务人员,也有人自谦为“公仆”,既然是勤务员或公仆,理应为人民群众服务,应该用谦逊的态度服务群众,甚至向人民群众“贿赂”才对。然而他们一些人却屡屡接受他人贿赂,他们为何会涉嫌商业贿赂?他们这方面的“兴趣”到底何来?
能够当上公务员也是经过千挑万选出来的,原本他们也知道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放松了学习,完全弄颠倒了人民群众与自己的关系。没有把群众当成服务对象,而是在思想上产生了严重的混乱,甚至把权力当成了私有财产,把为群众服务当成一种恩赐。既然是恩赐,那么,在为群众办事时就应该有“回报”,于是就开始接受各种贿赂。
也不能说一开始他们就进行索贿,从另一个角度看,说明在其周围多多少少存在一些利用公权进行谋私的行为,或把公权当成一种私有财产的现象。你这样、他这样,而我又为何不这样。在这样环境里,如果不这样用公权,也许会被当成一种另类,抑或也不自不觉在跟别人学,正所谓与墨者黑、与朱者赤吧。在温水煮青蛙的环境里,人的意志慢慢地在削弱和衰退而不自知,甚至认为这种利用公权、收受贿赂是一种正常现象,有多少受贿官员站在被告席上时不是说:为人办事,收人钱财是人之常情吗?
放松学习固然是这些公务员涉嫌商业贿赂的一个因素,但社会环境的浮躁也肯定脱不掉干系。如果我们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让人人以干事为荣、以服务为荣,以滥用公权谋私利为耻。同时,将所有公权进行阳光运行和操作,尽可能少人为因素的掺和,我想,不仅能让所有公务员心存羞耻之心,也让严密的制度使之无法进行权力的暗箱操作,没有暗箱操作,他也失去了利用权力的价值,涉嫌商业贿赂即可绝矣。(作者 管荣保)
(来源: 新华廉政 新华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