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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房姐”事件续:被停职调查官员增至4人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1-24 10:00:00   


    记者24日从陕西省神木县获得证实,继神木县3名警察因“房姐”事件被停职调查之后,神木县大柳塔镇副镇长贺亚玲亦被停职。截至记者发稿时,神木县已有4名官员被认定负有相关责任,接受停职调查的处理。

     据调查,龚爱爱在神木县的3个户口户籍信息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前10位为6127221964的龚爱爱户籍登记地址在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中阳半道中行家属楼;身份证号码前10位为1423261964的龚仙霞户籍登记地址在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人民路北2号楼;身份证号码前10位为1423251966的龚爱爱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

     23日,神木县对龚爱爱户籍办理中负有责任的神木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和平、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红霞和人民路派出所教导员张志华3人做出停职处理,并要求配合调查,待事件彻底查清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神木县委宣传部透露,神木县大柳塔镇副镇长贺亚玲,在原任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对办理龚爱爱大柳塔户籍迁入时(已于2012年1月6日注销)负有责任,神木县已对贺亚玲停职,配合调查,待事件彻底查清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