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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散”必须要有公平正义的平台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2-4-17 10:00:00   


   今年,市委、市政府要在全市干部队伍中开展以整治“庸懒散软”为重点的“正风”行动。“散”作为其中一个重点,在《清远市“正风”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界定,就是纪律松散、作风涣散、形象懒散。如何治“散”?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治“散”,要营造公平正义的工作环境。毋庸置疑,我们的干部绝大多数都希望通过自己勤劳的工作干出一番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这需要一个公平正义的干事创业平台。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罗尔斯教授的《正义论》在谈到公平正义时曾提出了两个著名的原则:(1)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的自由并存的同样的自由,包括公民的各种政治权利、财产权利。(2)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做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都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都开放。如果所处单位在选人用人上不是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而是因人设岗、任人唯亲;在利益上掌握话语权的人分配得多,而风险负担却很少。那么,就很难避免自由散漫、松松垮垮、迟到或者早退等现象的发生。

  治“散”,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一些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差,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这是因为我们的制度不健全吗?不是。这是因为我们的制度不好吗?显然也不是。像干部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制度、调研制度、考勤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民主集中制度等等,规定的都很全面,都很好,但落实不够。对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早在一百多年前当西方列强敲开中国大门的时候,中国少数知识分子就已经敏锐的看到,西方列强不只是船坚炮利,而是背后的先进法律和政治制度。所以要整治“散”就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都要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治“散”,要严格责任追究。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问责”多有诟病。在一些领域中,一旦出现问题,一般只有政治责任,而无法律责任;一般只有机关责任,而无个人责任。并且在所有的责任中,原则性要求得多,具体规定的少;一般性说教的多,动真格的少。导致异地做官、带病提拔的事例屡见报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责任追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对因“散”而造成的严重事件,首先是“角色担当”,有关部门要迅速明辨是非,责任到人;其次是“说明回应”,要向社会和群众及时、真实通告事件真相,确保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后是“法律制裁”,对违法人员一律依法追究;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刘庆国)

 


 (来源: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