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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镜 从税如廉——国税人读《廉泉清风——连州历代清官廉史》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2-2-8 10:00:00   


成晓媚
(本文获全省廉洁读书月活动征文优秀奖)

    熙宁元年十二月十六日,即1068年12月16日,时任广南东路(即现在的广东省)转运判官的北宋理学宗师周敦颐巡视游玩连州巾峰山麓,于半山腰见一口清冽亮丽的山泉,掬而饮之,清流于胸,感叹这泉水滋养众多既才华横溢又清正廉洁的连州才俊,遂在泉水之侧的石崖上奋笔写下“廉泉之源”四个大字。保存至今,周敦颐这四字墨宝千百年来见证着历史文化名城连州悠久的廉政文化。

    连州的清官廉史皓若繁星,如今都记录在“连州廉泉文化丛书”第一辑《廉泉清风——连州历代清官廉史》之中。廉政教育一直是国税系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廉泉清风》甫出版就得到连州国税人的积极传阅以及热情讨论,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书中“安数亩之居,仍非己有,却四方之赂,惟畏人知”的唐代宰相刘瞻,勤行廉政、愿“功利存乎人民”的唐代诗豪刘禹锡,冒死直谏、连上“三疏”参倒贪宦的监察御史曾象乾,建“清风楼”以倡导为官务必清正的连州知府曹镐等等连州历代先贤良臣的感人事迹,像一面巨大的铜镜,是我们最鲜明最生动最深刻的借鉴,也是我们最亲切最真实最具有力量的教材,鞭策着我们崇廉尚洁、陶冶情操,从税如廉。

    《廉泉清风》告诉我们,从税如廉,必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曾游连州的周敦颐“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思想境界,决定其一生淡泊名利、洁身自爱的高尚行为。

    思想指导行动,税务干部要廉政行政,必须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

    《廉泉清风》告诉我们,从税如廉,必须在行为上遵守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明代连州人莫与齐曾任南京太平府推官,平反多宗冤假错案,时人称之“莫青天”。莫与齐为官清廉,退休还乡时,回家的船上全是一些图书史籍,以致过鄱阳湖时因浪大船轻,船家要在船上加载石头才能平安过湖。回到连州家中,莫与齐闭门谢客,从不烦扰当地官府。

    作为税务干部,不仅代表个人,还代表国家行使收税的权力。为维护国家的威严,税务干部更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人生海阔天高、莫被贪欲套牢”,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决不能把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

    《廉泉清风》告诉我们,从税如廉,必须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唐末宋初的连州人周渭在担任白马主簿、兴州通判、广南路诸州的转运副使期间,对贪官枉法的下属、骄狂凶横的军官、玩忽职守的散兵一律按法查办,绝不徇私,自身以生活简朴,执法严谨著称,人民深受其惠。

    每个人都不能独立于别人而存在,都有亲朋好友,都可能遇到各种利益冲突。作为国家干部的税务人员更要认真处理好亲情、友情与党性的关系,不仅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使他们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各级税务干部都不能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更不能为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

    税收,是国之血脉,是富国强民之根基。国税人一身的深蓝,头顶国徽闪闪发亮,就是要国税人铭记国家的重托、不负纳税人之所望,做一名道德的赤诚的清廉的税务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不管身处何岗、担当何职,我们每个国税人当从《廉泉清风》中引以为戒、廉洁自律,长此,廉政建设无忧,国税事业必兴!
(作者系连州市国家税务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