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郴州市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一件事情:湖南郴州市农机局副局长王昌宏连续数月未去单位上班,农机局成立了“寻找副局长专门小组”,并在当地报纸《郴州日报》登出寻人启事,但依然未能找到。目前当地组织、纪检部门表示,将介入调查处理此事。(3月14日《西安晚报》)
一个农机局的三把手,竟然不告而别,家里没有,单位不见,电话也联系不上,也就是说,从不去单位上班算起,三个月来,没人知道他的去向。这要是一个离家出走的智障人士,也就罢了,可他不是,他是一个公职人员,而且还是官员。所以,郴州市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也就在预料之中。
巧了,笔者原来所在的单位,也有一个驻外人员“失踪”,但他是在工作岗位变动时携公司货款不再归来,从此再无消息;当时单位也是登报寻人,结果枉费心机。从现有的信息来看,这位王副局长失踪,似与借债有关,而且据知情人士估计,王昌宏差不多有三四百万元的巨额债务。试想,在高利贷重压之下,他采取36计中的上计 “走”,应当豪不奇怪。不是媒体也曾报道,温州非法集资猖獗,债主登门逼债,让许多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老板选择回避、出走甚至自杀,仅去年至今一年多的时间里,就有10名资金掮客被逼自杀,200名以上企业主和放贷人,回避出逃。
但这仅仅只是猜测。在王副局长出现之前,或者组织纪检部门调查清楚之前,猜测没有多大价值。问题是,我们干部的“娘家人”——组织部门和干部的监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为什么此前毫不知情呢?也许你会说,借贷是人家的私事,组织不便过问。但这个理由不能成立。因为王副局长分管农机推广,坐在局机关第三把交椅上面,咱不说工作繁忙,至少不是虚职。而他借款三、四百万,又用于投资生意。这就不是举手之劳即能完成,或者“放羊娃拾酸枣——顺带”的事情,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反过来说,一个局长把精力时间用在本职工作之外,而单位毫无察觉,就像一名工人上班总干私活那样,这个单位的日常管理,是不是就有问题?再者,别说局长,就是一般的公务人员,不允许投资经商,不允许从事非法高利贷业务,这难道不知道吗?
其实,从事后郴州市委组织部领导的表态中,也能看出他们其实明了,对照《公务员法》,组织部门应该对王昌宏予以除名,接下来,纪委也能根据程序将其开除党籍。这些处理当然必要,但如果“前置”,就能及时发现领导干部中的异常行为,并及时采取教育措施,那就可以挽救干部,减少负面影响的产生。何况这也是组织纪检部门的职责。组织纪检部门,不能只是事后处理,还要加强教育、加强
(来源: 荆楚网 新华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