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他山之石 > 历史栏目 > 正文

横琴新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首份责任清单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5-7-17 10:36:00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横琴新区片区正式挂牌运作后,横琴新区廉政办紧密结合自贸区建设,协助新区党委制定出台《横琴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廉政办)监督责任清单》,确保自贸区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按照压实主体责任要求,横琴新区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三个层级”17大类共45项具体责任,形成“三位一体”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
  横琴新区将纪委(廉政办)监督责任分解为纪委(廉政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两个层级”11大类共38项具体责任。其中,纪委(廉政办)领导班子承担 “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查办案件、正风肃纪、宣传教育、预防腐败、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26项监督责任。
  同时,横琴新区为“两个清单”健全配套了“定期分析研究、述责述廉述德、‘两个责任’报告、廉洁从政情况公示、廉政谈话、约谈、公开接受评议、‘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10项保障制度。(横琴新区廉政办)